繁华落尽

花发多风雨 | 天道、地气、人心 |天地一逆旅,同悲万古尘

Young And Beautiful


——Will you still love me, My?

——Of course, Sherly , of course .


“Mycroft,你又摄入了过多毫无益处的糖分。蜂蜜明明会是更好的选择,你却视而不见。你就那么企盼站到上帝面前,去总结你这无趣的一生?”

 

Sherlock这次从镇上回乡下用的时间又多了5分钟,推门而入盯着我近30秒才叫嚷开。他使用的措辞已比从前和我争锋相对的那些,温和了不少。我只是淡笑着摆摆手以作否定——毕竟他还在这里——自沙发挪动,我起身为他递去一杯热水。

 

我们都不再年轻了。

 

Sherlock浓黑的卷发慢慢染上霜雪,英俊的面容逐渐爬满皱纹。与他熟识之人多多少少会因此徒添惆怅,仿佛一件艺术珍宝遭到了岁月的无情摧残。我的幼弟全然不在乎。他所介怀的只是,无法再如同一匹桀骜骏马于伦敦的每条大街小巷横冲直撞,无法再迅速检索提取那偌大思维宫殿中存储的知识。

 

Sherlock最终没有结婚。而我也因为工作原因选择保持单身。

 

我退休后,我们兄弟两个就一起从伦敦搬到了乡下。故交者于这些年陆陆续续离开,参加葬礼的时候,我很难不去想象,下一秒和他们重逢的场景。我的幼弟年轻时总喜欢戏剧地称呼我为笼罩大英帝国的那片阴影,我不会否认我对于这个国度的掌控力,然而生命既定的长度,我也无法左右——那由死神划定。或许我可怜的主动权就是于那个节点到来前自行躺入墓地——在我的幼弟还活着的时候,很明显这个主动权,并无用处。Sherlock总对我的那些小小感慨嗤之以鼻,他会选择出门和好医生再共同查查年轻时不屑一顾的案子。而我则会去找Eurus聊聊天,年纪大了,大家都好相处不少。再后来好医生被天使带走了,那一次Sherlock真是憔悴不少。当Eurus也静静地离开,我和他决定搬迁到一个更为偏远的地方。

 

其实Holmes家族最后的两块墓碑我早已准备好,愿我真正长久合眸,我的灵魂平和安宁——毕竟终我一生,履行了这项使命:“照顾好我的幼弟。”

 

“Mycroft!”被忽略的不满和烦躁写满了Sherlock的双眸。

 

也许,时光带不走的只有他那双始终闪烁着美丽光辉的眼眸吧?

 

我摸摸鼻子,从一旁的书架上抽出杜拉斯的作品,不管过了多少年,他在我的宫殿里都还是那个顶着一头卷毛总是气呼呼的小男孩。身为兄长,我就负责哄好他。

 

“那时候,你还很年轻,人人都说你美。现在,我是特意来告诉你:对我来说,现在的你比年轻时候的你更动人。与那时的面貌相比,我更爱你现在饱经沧桑的容颜。”

 

我的幼弟嘴唇翕动,似乎下秒毒液便会喷洒而出,但最终他只是翻了个白眼然后抢过书把它塞回木架:“少让这些腐蚀你那转速越来越慢的脑袋...”

 

我仍旧只是微笑。青年时在舞台上进行戏剧表演,谢幕后,我牵着小男孩的手,接受了他关于日后一起排练海盗戏剧的邀请。回溯少年时光,老宅温暖的篝火旁,莎翁的十四行诗,足以安抚那个刚刚失去了伙伴的小男孩的情绪。

 

世事总有相似,人生之初是捕捉字母成词成句,在人生的尾声,我转向文学似也合情合理——宫殿里的小卷毛开始咋咋呼呼让我别自作多情,发际线高得没边的老男人的絮絮叨叨也能用L开头的单词形容?那么,省去争辩的时间,还是让我想想留给小卷毛的“只言片语”该如何书写——

 

“I was there for you.”

“I am there for you.”

“I will be there for you.”

 

——也许夹在某本书中,被发现与否,无关紧要。从开始到结束,能够参与你的一生,我深感荣幸,我亲爱的幼弟。

 

‖——‖

以前写的。硬要说分类,算亲情向。

但喜欢兄弟组的原因之一,大概是我觉得,无论他们之间是什么情感,Mycroft能陪伴Sherlock至最后。

写的内容是“when you are old”,然而Mycroft眼中,Sherlock是卷发小男孩,勉强切题。更主要的是,这两天我不循环《Young And Beautiful》,不觉得兄弟组好代得不行,也想不起要把这篇文存到lof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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